研究人像畫要有三個條件: (一)一個合適的環境,例如北窗45度自然光的畫室。(註一) (二)充足的日間時間。 (三)合作的模特兒。 當年(六十年代)都沒有那些條件。 只能在晚上用電燈作光源,由於地方是借用的,畫完要把畫帶走。 找模特得看運氣,大多數都是找些拾荒的或露宿者,模特費只三塊錢。 有些模特是癮君子,坐不到十分鐘就打瞌睡。有時要買包香煙, 打瞌睡時就給他一口,自己也來一枝,就這樣不知不覺上了癮, 抽了四十年呢! 親友不需模特費但要送畫,有時連付錢的模特兒也試過不要錢而把畫拿走。 完成的畫也不是自己的,這感覺真不是味兒。 唯一的一次亞彭找來一個當空姐的做模特,我畫了張大半身的(28"x42"), 完成後我說送給她,她開心得狠狠地親了我一下,把我整個抱起, 轉了半個圈呢。(註二) (註一)我們住在北半球,太陽永遠偏南,北窗不會有大陽照進來,光線較穩定。 (註二)我當年只110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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