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地方是在沙田小瀝源與大水坑之間,沿海邊的路該通往大水坑,畫中人男 的是司徒金耀,女的叫 林桁,是亞彭的乾女兒,只偶然參加週日寫生。 原畫已失。(註一) (註一) 80年代初,香港紅磡體育館落成,特辦了一個繪畫比賽,畫題就是這紅館。 我一個學生要參賽,說要到那裡寫生,一時材料準備不及,沒有較大的畫布,我 於是把一張21"x27"的舊畫繃上畫布給他 (就是這張畫)。 他畫完回來說要加上外框參賽,於是我又把外框給了他。 之後他沒拿到冠軍,也沒拿回那張畫。只拿了件獎狀之類的紀念品及HK$200的獎金。 原來參加的作品是不發還的,那學生也挺糊塗,連參加細則也不好好看看。 及後到紅館交涉,結果也不得要領。 HK$200連畫的成本也不夠,世上會有這樣無知的主辦者,只為了節省一些人力資 源而不發還參賽作品。 從此我不建議後學參加這些比賽,有人請我當比賽的評判,我是先問:作品會 發還嗎?不發還我就拒絕當評判,管他是什麼人 什麼機構 什麼交情。 有個老朋友當港島某區的繪畫比賽評判多年,我對他說了,他總是屢勸不聽。 說人家有人家的規矩。現在積非成是,每年那比賽仍是不發還參賽作品。 "規矩",規矩是人定出來的,是那門子的規矩,不許拿回得得獎作品,日後好向兒 孫眩耀? 回說我那張畫,可能已早當垃圾扔掉,或億分之一機會幸存於紅館某垃圾/雜物房, 百年之後有一天像出土文物般重見天日,可能價值成億呢! (到那個時候。一億該還可夠吃碗雲吞麵吧?) |